能源审计

● 服务依据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标准》、各地方先关能源审计导则及规程。

 

● 服务对象
建筑能源审计,服务一般建筑如办公楼、酒店、商场、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可为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如:市、区机管局、建交委、教育局、卫健委等)提供服务;

 

企业能源审计,服务有节能改造需求的用能企业或列入经信委等部委属于重点用能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可为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如:经信委)及企业机构服务。
 

● 服务内容
能源审计分为建筑(机构)能源审计及企业能源审计。能源审计按照审计等级可分为:一级能源审计、二级能源审计、三级能源审计(或称为一般能源审计、深度能源审计、专项能源审计)。

 

其中,三级能源审计/深度能源审计还包括建筑及设备能效测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测评;室内空气质量状况检测;提出详细且具备可操作性的节能改造方案;基于实测数据或能耗软件核算节能量,并进行经济性分析评价等内容。
 

针对重点能耗环节性的进行的能源审计称为专项能源审计。在一般能源审计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对该方面或系统进行封闭的测试计算和审计分析,查找出具体的浪费原因,提出具体的节能技改项目和措施,并对其进行定量的经济技术评价分析。